“禁放”的宣传横幅
不久前,我市发文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吉安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出台以后,城区烟花爆竹销售情况如何?11日上午,记者调查发现,“禁放”规定发布以后,吉州区烟花爆竹的批发配送业务已基本停止,全市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也已停止发放。业内人士称,目前,吉州区烟花爆竹的销售量较去年同期减少了至少2/3,还有约1/3的销量,主要是被乡镇、农村的居民购买。
在市中心城区沿江路井冈山大桥附近一家烟花爆竹直营点,经营烟花爆竹十多年的林师傅告诉记者,往年这个时候,进店选购烟花爆竹的市民非常多,如今很多市民都知道“不让燃放了”,也就没人来买了。记者在其店内看到,春联、灯笼、香、蜡烛等倒是多了起来,而烟花爆竹仅有一点。林师傅说,仅剩的烟花爆竹还是之前的存货,自从“禁放”以后,再也没有批发了。
11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在市中心城区安宁路一家直营点看到,店内虽还有一些烟花爆竹,但十分冷清看不到顾客。店主罗先生说,最近买烟花爆竹的市民很少,仅有一些周边乡镇的人过来购买。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市区的烟花爆竹销售点情况大体相同。吉州区烟花爆竹批发中心一彭姓经理告诉记者,“禁放”规定出台以后,该中心就及时停止了烟花爆竹的批发业务,并且派员到销售网点告知“禁放”规定。城区销售网点的烟花爆竹大多是2017年上半年进的存货。由于“禁放”的宣传效果明显,从2月1日起至今,吉州区烟花爆竹销售量较去年同期减少了至少2/3。
“由于‘禁放’规定来得突然,销售网点库存的烟花爆竹如何处理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该彭姓经理说,过完年,零售网点、批发企业和厂家将具体商量如何处理存库烟花爆竹。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当日,记者从市供销社采访了解到,“禁放”规定出台后,市、县公安部门已经停止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发放。那么,其他县(市、区)有关“禁放”工作开展的如何呢?
据了解,2月5日至7日,市禁放办第4督查组对吉安县、遂川县、万安县、泰和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从情况通报来看,各地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对“禁放”规定的宣传和巡查。
烟花爆竹有没有替代品?一些市民已通过网络购买了电子爆竹。市禁放办第4督查组督查发现,目前万安县已准备了近250幅电子爆竹(计4万余元)。 而记者走访了解到,近期有一些市民到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询问,想购买电子爆竹但在网点还买不到。不过,记者在淘宝等网上搜索发现,销售电子爆竹的较多,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记者也在网上购买了一副200多元的电子爆竹,既环保又可以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