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是一幅摄影中形式美感“寓变化于整齐”的典型运用作品,主要元素是树、牛、水,三者和谐统一地组合在画面里。占据画面绝大部分的树木被抽象地表达,不动的树和走动的牛来个反其道而行之,变成动感很强的树林和静止不动的牛,两者虚实对比给画面营造了一种空灵的美感。作者对画面的点、线、面处理比较到位,充分运用树木的线条塑造出了较强的韵律感和形式美,行走的牛儿点缀画面有序而不呆板,大面积水面尤显滋润和洁净,整个画面淡黄浅绿的,也正是作者用《春》做题想表达的,让欣赏者有一阵清新、幽香、淡雅的泥土气息迎面而来的感觉。由此不难看出作者对形式美的运用相当娴熟。
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是从自然对象、社会事物、人的观赏习惯等方面总结、推演出来的形式法则,既是客观存在,又是不断变化的。作为视觉艺术的摄影,我们必须学会运用这一法则的本领,方能拍出人们喜闻乐见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