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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赣江鱼类的杀手 ———吉安市保护赣江鱼类资源现状之调查
2018-02-07 10:37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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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登船检查。谢业弘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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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销毁违禁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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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送锦旗表示感谢  

□本报记者潘虹莉

说起河鱼,众人都道其味鲜美至极。

然,随着科技的进步,违规捕鱼的方式也日渐五花八门。尤其是峡江水利枢纽开闸蓄水之后,赣江水域情况日渐趋好,水深鱼肥,胆大者总想尽办法来电鱼、炸鱼、毒鱼,以谋取私利。

这些情况自是被热心的渔民、群众和执法者看在眼里。如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巩固执法成果,有力地保护赣江水生环境,营造“水清、鱼肥、河美”的盛景,一直是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努力的方向。

谁,是赣江鱼类的杀手?又是谁,一直守护赣江水域生态环境?如今,我市赣江鱼类资源现状如何?本期,记者带您一探究竟。

联合执法,合力摧毁“重型坦克”

吉水,因赣江与恩江合行洲渚间,形若“吉”字,由此得名。境内主要河流属赣江水系,除赣江外,还有泷江、恩江、住岐水、同江,水域面积广阔,渔业资源丰富。

丰富的渔业资源带富了一个个渔村,富足了依水而居的村民,当然,也吸引了诸多钓鱼爱好者。他们珍惜给他们带来财富和欢乐的母亲河,也痛恨那些只顾一己私利的非法捕鱼者。

2017年12月间,在吉水县赣江水域的一艘标有“61”字样的有着“重型坦克”(超高电压电流,对鱼类有断子绝孙之威慑)之称的电鱼船引起了诸多热心市民的关注并被举报到相关部门。吉水县政府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在第一时间召开紧急会议,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参加会议。随后,海事、水利、渔政三个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吉水县湖面的巡逻。同时,公安部门也参与到执法活动中,表示将会严厉追究非法电鱼涉事人员的责任。12月30日开始,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与吉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及吉水公安局组织执法人员分水上一组、岸上一组共同搜寻该船和船主。通过摸排的线索,在今年1月3日将船主找到并将涉嫌船只暂扣。1月5日,吉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该涉事渔船进行现场拆解并销毁。

该“重型坦克”的销毁,有力维护了当地渔业生态环境,保护了渔业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同时,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称赞。1月10日,热心市民分别给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和吉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赠送锦旗。

据了解,仅在2017年度,吉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就处理非法捕鱼案17件,罚款19.2万元。在吉水县农业局,该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孙建华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工作经验,“第一,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他们对我们从人力、物力上给予保障。第二,我们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如在河道两旁、渔村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牌,举办渔业法规知识普及培训班,与渔民签订承诺书、责任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第三,通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不定期蹲守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多管齐下,保护赣江渔业资源

长期以来,在我市赣江水域一直上演着“违规捕鱼偷偷捕,执法人员秘密抓”的“大戏”。为了有效地规避违规捕鱼的风险,非法牟利者多选择在凌晨4时至7时及夜间秘密行动。相关执法人员在充分了解违规者的作案方式方法后,采用多种方式下大力气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捕,严厉处罚,形成震慑。

1月11日,我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吉水县、泰和县、吉安县等地渔政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海事等部门联合作战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兵分三路,对赣江吉水至峡江段水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在将近3个小时的巡查中,执法人员共发现6条非法改装电鱼船。当即对电鱼工具进行了销毁,暂扣了涉案渔船,并对相关违法人员各进行了1万元的罚款。

一次整治行动,销毁6套电鱼工具,罚款6万余元,极大地挫伤了非法捕鱼界的积极性,有力地保护了合法渔民的利益,融洽了干群关系。据统计,在过去的4年间,全市共查获非法电鱼案件133起,133人接受行政处罚,罚金共计26.89万元,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相比以往违法举报线索少,公众关注渔政工作热情低,违法行为取证难,处罚决定执行难等一系列难题,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观念的逐渐强化,市民文明程度和生态意识不断觉醒,越来越多人投身关爱母亲河,保护水环境。“社会关注度高了,群众举报积极性高了,案源扩大了。”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李洪说:“每一次的线索我们都会做到严格保密,每一次的执法我们都保证做到有法必依。”

除了依线索伺机而动,我市渔政执法部门更注重把工作做在前头。他们在每年年初的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认真布置渔业资源保护的全年工作;通过挂横幅、张贴通告、印发宣传单、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广泛深入宣传;多次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并注重加强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通过日常巡查、联合整治、深入渔村宣传等多种形式,有力地转变了执法难、执行难的被动局面。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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