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心城区2月1日起全面“禁放” 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中心城区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举报
中国吉安网讯(记者任洪广)记者1月30日获悉,我市日前发文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噪音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市发文规定,从2018年2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政府也发出了有关“禁放”的详细公告。1月29日,我市又召开了全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
我市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节日氛围,全市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同时,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并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
我市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并公布了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