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吴昭芳、记者颜茜)日前,高速交警总队直属七支队第八大队巡逻民警巡逻到泰井高速公路53公桩处时(井冈山市境内),发现两头黄牛在高速路上狂奔,过往的车辆纷纷避让,情况非常危险,民警立即停车,将牛控制并赶离高速,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时,现场民警分成两组,一组负责赶牛;另一组提醒后方车辆注意安全。刚开始两头牛见到民警就狂奔,但在民警的努力下,两头牛最终被赶下高速,幸好没有造成任何后果。
高速交警温馨提醒:牛羊牲畜上路是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放养牲畜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安全无小事,高速公路是汽车专用通道,请沿线群众看管好牛羊牲畜勿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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