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子利用微信群宣扬邪教获刑
民警收缴的物品
中国江西网吉安讯 记者周茜 报道: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宣扬邪教,可能触犯刑法。近日,遂川县三名女子因在微信群内发布宣扬邪教,被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罪,获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记者从遂川县公安局了解到,近日经遂川县公安局2017年侦办的饶某、刘某、卢某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开庭审理。据悉,饶某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修炼邪教功法,并在明知国家在1999年将其认定为邪教组织并予以取缔仍继续秘密修炼。刘某和卢某则是2013年通过饶某开始接触并修炼邪教功法。三人还利用自己微信号加入某微信群并在群内发布宣扬邪教的信息,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在其家中缴获了百余件的邪教反动宣传图片、宣传单、宣传册、标识物和宣传币等邪教物品,数目之多、种类之丰富令人震惊。
遂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清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但情节较轻,且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罪态度端正,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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