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讯(汪斌)近日,在吉安县吉安大道与二七路交叉口,一辆小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2017年12月11日8时许,交警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陈某骑电动车从吉安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二七路口时,直行方向交通指示灯显示红灯,但他没有停下来,而是径直向前驶去。这时,小轿车沿二七路由西往东行驶至路口左转弯绿灯通过,两车在路口交汇。陈某冲闯红灯的过程中发现右方驶来的小车,在两车即将碰撞时,陈某下意识提前向左倒地躲避。两车碰撞后,小车将电动车和陈某推行一段距离后停了下来,陈某头部受伤倒地不起。交警认定,陈某驾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冲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责任编辑:龙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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