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8年1月10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连根所作的《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紧围绕“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中心的水平和成效,努力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以崭新的精神状态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民主法治建设,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吉安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