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麟
“感谢人民警察,谢谢你们把我女儿送回家!”1月2日晚上7时许,峡江县水边镇沂溪自然村村民刘某将女儿接回家时,哽咽地说。风雨无情人有情,峡江县水边派出所民警热心救助精神障碍女子曾某,使她与家人团聚。
1月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水边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年轻女子在水边镇俐田村的一个庙里住了几天,没有回家,请求派出所出警提供帮助。
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女子16岁左右,眼神较为呆滞,对于别人的询问也置之不理,天色渐晚,民警遂将其带往县民政局救助站询问。在救助站办公室,民警一边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寻人信息,一边和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耐心地询问其姓名及家庭住址等信息。
两个小时过去了,仍然一无所获,但民警没有放弃。突然,该女子拿笔在纸上写下了一个名字,民警连忙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户籍信息中的女子相片与她有点相似,民警以为可以松口气时,该女子又将名字涂掉了,民警的心又悬了起来。这时,一位民警意识到也许是异性让她有戒备心,于是就让一名女工作人员与她单独谈话。
通过不懈努力,该女子终于道出自己姓曾,2月7日出生,民警立即用警务通查询到该女子的详细信息,并找到了该女子的母亲刘某。经了解,该女子在十三四岁时精神受到打击后就变成这样了,刘某一直以为曾某在姑姑家,并不知道其在外流浪。随后,民警带着刘某一起到民政局救助站将曾某接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