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回乡下老家走访,正碰上村两委班子在组织20多名村民代表商议新的一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村主任相告,自这届村两委上任以来,村里每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都会邀请村民代表一起来商议之后才“定夺”,以确保“办实事项目”能赢得村民们的满意和赞誉。笔者听了,不禁为该村两委办实事“问计于民”之举拍手叫好。
近年来,各地村两委每年都要在年初排出一批村民最关心、最迫切需要办的事,作为重点为民办实事项目。这些“为民办实事项目”多数确实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反映了村民的意愿和呼声。但笔者以为,要真正为村民办实事,就必须从大多数村民的意愿出发,急大多数村民之所急,办大多数村民所需之事。而要达到这样的要求,仅凭村两委班子几个人来“定夺”,显然有一定的局限性。
因此,笔者以为,通过“问计于民”的办法来“商定”为民办实事项目,不失为一种好办法。众所周知,村民们整天生活在村子里,什么是最需要办之事,最是知根知底的,也是最有发言权的。因而,由“民意”商定出来的办“实事”项目,准确度会更高,参考价值也更大。再说,广泛听取村民的建议和意见,不仅能在村两委班子和村民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而且有助于村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克服主观臆断,减少决策失误,从而真正把实事落到实处,把村民急需之事办好办实,把实事办到村民的心坎上。当然,村两委班子也就能得到广大村民的拥护和爱戴。
但愿办实事“问计于民”能成为一种新常态,这样才能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做好,从而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