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福县几名群众反映,赣环辐函(2017)42号、115号文件公布的通信信号发射塔(基站)中,其中涉及该县的2个基站所审批的建设地址描述含糊不清或与实际建站地址不相符。文件附表中序号为17的基站审批地址是安福县文化路,该路长达千米,具体在哪个路段建设未说明;序号为5的基站审批地址是安福县老菜市场,实际该基站建在该地点隔壁的中山场公园,离基站10米就有幼儿园和居民楼。
省环保厅回复,移动通信基站点多面广,为满足人们对通讯需求,建设单位在规划建设过程中通常是在某个区域布设基站,以覆盖一定范围的通信,因此,基站地址描述不一定能准确到某个具体位置,可能存在审批地址与建设地址不相符或模糊等情况。就安福县2个“问题基站”是否对居民有害等问题,该部门表示,经核实,该县老菜市场基站站址距周边幼儿园14.8米、居民楼(5层楼)17.1米、老年体协39米,电磁辐射现状结果均达标;县文化路基站位于文化路西南侧,距最近居民楼25米,系安全区域内。在项目审批中,该部门已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告。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环境影响级别较低,我省历年来对基站监测数据也表明,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结果均在国家标准范围以内。
(中国江西网记者 童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