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刘连根主持会议
12月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连根、副主任李建国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苑建华、刘毓名、张永刚......

本报讯(记者曾诗敏)12月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连根、副主任李建国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苑建华、刘毓名、张永刚,秘书长赖光烂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傅正华代表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肖卫兵所作的《关于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了吉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中共吉安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办法(代拟稿)>(讨论稿)》,决定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审议了《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在吉安市中心城区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有关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强同志辞去吉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和《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忠健等同志辞去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连根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就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华小明、匡仁栋、罗志兵、陈进保、左亮、华刚、刘水根公开向宪法宣誓。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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