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争执要动刀 外甥“气死”亲舅舅
法院认为,王某明知李某患有心脏病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相互辱骂,该行为具有过错及违法性;李某死亡原因系心脏病发,主要是其自身健康状况决定,但王某与其激烈......

泰和讯(廖善贵、张建军)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亲戚之间更应和平相处。建房发生争议,作为外甥应当通过合理途经解决纠纷,却与亲舅发生激烈争执,致使亲舅心脏病突发死亡。近日,泰和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某对李某各项损失承担10%的责任,共计赔偿65183.5元。

李某与王某系舅甥关系,居住在泰和县马市镇圩镇,多年相安无事。今年2月19日,李某在自家宅基地上拆旧建新房,雇请工人量放地基线。王某见状,考虑两房屋间隔及过路所需,遂提出干涉,要求舅舅李某将地基线往里挪一些,李某未应允。双方遂发生争吵,相互辱骂。期间,王某与李某各以尖刀、斧头对峙。经众人劝架后,双方各自停手,但李某行至工地突然倒地身亡。李某家属与王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三个表妹遂将表哥告上了法庭。另查明,王某知道李某患有心脏疾病。

法院认为,王某明知李某患有心脏病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相互辱骂,该行为具有过错及违法性;李某死亡原因系心脏病发,主要是其自身健康状况决定,但王某与其激烈争吵,致使其情绪波动较大,进而诱发心脏病,是次要原因。故王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李某死亡而给三原告造成损失的次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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