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决议(2017年11月8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城管局局长刘治平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作情况的报告》。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城管局局长刘治平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但与之配套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市中心城区的樟山垃圾处理场已超期服役6年,生活垃圾处理形势严峻。为破解这一难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就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做了大量调研、论证、评估、选址等前期工作,目前,建设条件已基本具备。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扎实做好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依法有序做好项目审批报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深入做好群众工作,真正把项目建成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精品项目、全省垃圾发电样板项目,为我市在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上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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