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夏署 文/图
公共自行车在我市全面铺开以来,应该说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出行,缓解了停车难、交通拥堵等出行难题,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提升市民的身体素质。然而,总有些杂音影响着这本该和谐的民生乐章,中心城区市民陈先生就向记者讲述了他使用公共自行车遇到的一些尴尬事和不文明现象。
11月2日晚上7时许,陈先生从三中停车点公共自行车桩取了一辆2682号简易自行车,骑行外出。在沿江路书街口往北一小店停下办事,因附近没有停车桩,车上又没锁,就将车紧挨着放在店门口,觉得办个事就走应该不会有事的。谁知,当他办好事出来取车时,车却已经不见了。当即,他拨打了“110”反映情况。110接警台要他到取车管辖地古南派出所报案。到了古南派出所后,民警又告诉他应该在丢车所在地习桥派出所报案。之后,陈先生又联系了习溪桥派出所,值班民警回说这种事警方没法寻找,应向公共自行车管理方报告。陈先生再次询问了110报警台,能否作个登记,万一有谁看到或捡到该自行车,好认领,或者证明不是自己有意“自盗”,应该算被偷了。辗转几次,陈先生没能报上案。而联系公共车卡的服务电话时,一直没人接。
陈先生说,就在他报案之前,他还在丢车附近寻找。在一个小区入户的小胡同里,他看到两辆崭新的助力公共自行车停在那,座墩上落满了灰尘,明显的是好些天没人动过了,这也许是被人偷了遗弃在这儿的。陈先生拍下了这两辆车号分别为3449、3646的图片。当晚,陈先生登录公共自行车微信公众号反映了这件事,并把图片上传。但同样没有得到响应。
11月3日一早,陈先生再次联系公共自行车客服,把事情说清,举报两辆遗弃助力车线索,并申请是否能“将功补过”。客服回复说,先观察两天,看偷车的人是否会放回车桩,之前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她感谢陈先生举报两辆失窃车的线索,但不能抵过,如果一旦找不到,将可能面临赔偿的处罚。
经过这件事后,陈先生呼吁,自行车应随取随用随停,在没有停车桩的地方,要及时上锁,没锁的要用心看管好;呼吁那些偷车的人,管住自己的手,虽然是公车,但一经租赁,就是私人所有,不经许可骑行这样已经被租赁的车算偷窃行为;而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方,也应加大管理力度,特别是对车的跟踪定位服务和回收、维修服务。
陈先生最后问:自行车失窃后,究竟该向哪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