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诉养子 法官调解续亲情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一家人,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其养子进行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使其认识到错误,同意承担起赡养养父母的责任,赡养费及医疗费等各......

永丰讯(聂志平、庞芝生)赡养老人本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被收养的子女同样应该赡养自己的养父母,然而,永丰一男子却对其年逾八十的养父母不闻不问。这对耄耋老人一气之下便将养子诉至法院,近日,永丰县法院成功化解该起赡养纠纷。

1972年,李某夫妇收养了一名出生仅10天的男婴,含辛茹苦将其抚养成人。现在李某夫妇已80多岁,常年需靠吃药维持健康,生活也需要人照顾。其养子也步入中年,早有家室,多年来与养父母之间没有什么往来。老人平日里都是由两个亲生子女照顾,但时间一久也颇有怨言,后来干脆以其养子不赡养为由,互相推诿照顾父母的责任。李某夫妇无奈之下,将其养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及医药费。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一家人,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其养子进行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使其认识到错误,同意承担起赡养养父母的责任,赡养费及医疗费等各项开支也按份承担三分之一,并支付了前期的赡养费3500元及医疗费10000元,两位老人得以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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