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女孩未上户口 民警助其圆梦
近日,新干县公安局三湖派出所上演了温情的一幕:辖区居民蒋某林带着一面书写着“鼎力相助 为民解忧”的锦旗来到该所,对民警表示感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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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林为民警送上锦旗

中国吉安网讯  傅旦、记者胡静摄影报道:近日,新干县公安局三湖派出所上演了温情的一幕:辖区居民蒋某林带着一面书写着“鼎力相助 为民解忧”的锦旗来到该所,对民警表示感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随后,记者从执勤民警处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早在2月5日,68岁的当地居民蒋某林来到新干县公安局三湖派出所户籍室称:“2010年3月份,其在鹰潭市余江县经营一家小吃店时,在余江县中医院门口捡到一名女婴,想着自己没有女儿就带回来收养。现在女孩7岁了,马上要读一年级,因为未上户口,所以不能上学。”孩子到了年龄却不能上学,这让蒋某林发愁。

民警了解情况后,查询相关政策后告知对方,落户需要有《收养证》或《公证书》,并让其先去民政局办理收养证书或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书再来办理登记落户。时间过去一个月后,蒋某林再次来到三湖派出所户籍室称未能办理收养证,也未办理公证书。蒋某林说出未能办理收养证的原因,原来在2010年8月份,蒋某林考虑其儿子结婚多年始终未能生育,就想着给其儿子抱养一个小孩,正好当时蒋某林在余江县捡到一女孩,就将女孩给其儿子收养。可不久,蒋某林的儿子又生育了一子,于是不愿继续收养该女孩。无奈之下,蒋某林只能自己收养。因按照收养规定,已有子女不符合办理收养条件,所以其办理不了《收养证》,也就不能上户口。

获知该情况后,民警向该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报告。6月26日,新干县公安局户政科和三湖派出所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取证。经三湖派出所民警进村入户及再次联系余江县公安局协助调查,确定事实后,遂补齐材料,终于为女孩登记户口,圆了孩子的上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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