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已经2017年8月4日吉安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于8月11日提请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29日,吉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集中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
为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欢迎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登陆中国吉安网(http://www.jgsdaily.com/)、吉安人大网(www.jard.gov.cn)查阅,也可关注“吉安立法”微信公众号,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为制定好该条例提供参考。
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10月15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欢迎在来信函中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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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