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9日零时起,吉州区的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吉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两所公立医院将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革后,吉州区两所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同时,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疗报销范围。
看完这一大段文字
想必大家对这次的改革内容比较模糊
来
贴心小编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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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吉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A:“药品零差率”指的是公立医院按进价向患者售药,其目的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控制药价虚高,减少药品浪费,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负担。
Q:吉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范围是什么?
A: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吉州区妇幼保健院、青原区人民医院(青原区妇幼保健院)
Q:国家对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调整有哪些要求?
A: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坚持“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
Q: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于老百姓有哪些影响?
A: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整体上,患者的总体负担不会增加。短期来看,这次价格调整后,不同患者费用升降不尽相同。针对以药物治疗为主特别是一些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或者较多涉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化验的患者,费用一般都有所下降;但是,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如手术患者、康复患者,费用会略有上涨。
Q:为引导合理就诊统一制定门诊诊查费,其标准分别是多少?如何报销?
A:取消挂号费,门诊诊查费调增的部分,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其中市级报销13元,县(区)级报销11元,乡级报销9元。以市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分别为15元、19元、25元,医保基金统一报销13元,由医保部门直接跟医院结算,个人分别负担2元、6元、12元。
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后,参保人员在门诊和住院就医时仍然按照原来的流程,直接将医保卡刷卡报销医药费,即时结算。
Q: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A: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60%,起付线标准分别为100元、400元、600元。
提示:
由于此次改革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的,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到医院就诊时记得出示医保卡!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请关注“吉安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更详细的政策解读尽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