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面前,自媒体请更加自律
灾难事件发生,无论是官方媒体还是自媒体,都既是灾难事件的报道者,更是灾难救援的参与者。

灾难从天而降。8月8日21时19分,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里氏7.0级地震;8月9日7点27分52秒,新疆博尔塔拉州精河县发生6.6级地震。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人民子弟兵在第一时间向灾区集发,全国人民的心聚拢到一起,共同为灾区人民祈福。当此之时,各级、各类媒体也积极跟进,及时发布最新消息,准确报道权威声音,正面传播避险方法,在地震灾害救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面对突如其来的地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一些自媒体上也出现了一些不实谣言、诈骗信息以及恶意诋毁的言论。不实信息由此流布发酵,不仅让不少不明真相的群众听风就是雨,更严重扰乱了救灾秩序。《三联生活周刊》副主编李鸿谷曾对此现象尖锐地指出:“当庞大的自媒体,各种小喇叭都拿在手上后,真实的现实是事实是极度稀缺的。喇叭多事实少的悬殊落差,其结果,从传播事实变为表演自己,谣言的发生与传播,由此滋生。”

灾难事件发生,无论是官方媒体还是自媒体,都既是灾难事件的报道者,更是灾难救援的参与者。作为救命信息发布者的传媒,首先应该发出预警信息、提示避险方法,满足民众获得灾情的知情权,这是媒体必须做到的职责。同时,除了最新、最快、最准的新闻发布,作为普通公民,直播灾难、参与救援则被看做是公民义务的体现。媒体从业者拥有其他人无法比拟的信息资源优势,在配合救灾的过程中应该发挥传声和抚慰灾民的作用。可以说,客观、理性、准确地发出声音,是文明守法公民的自觉义务,是文明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在《2013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中提醒:近年在网络舆论的研究中,出现过高估计自媒体作用的倾向。其实,网友的“民报道”和“围观”只是业余队,而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才是专业队。比网络自媒体,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更要发挥好纷乱网络信息“把关人”和偏激的网民情绪的“定海神针”作用。在地震灾害面前,官媒一定要跑在自媒体前面,充分发挥主体主导作用,正确引导舆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努力成为网民的“定心丸”。

然而,自媒体的发展毕竟势不可挡。自媒体具有公共属性、能够影响社会,其意见表达不同于私人空间的随意自语。自媒体在享有发布信息权利的同时,一定要记得表达也意味着责任,真正恪守底线,不越红线,始终在法律的框架下与规定的约束下行事,千万不能触犯了法治底线。要知道,自媒体这把双刃剑,误用甚至滥用了,必然会伤及社会,最终也会伤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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