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韩国大法院修改规定朴槿惠案宣判可直播
来源: 人民网 2017-07-26 09:20 我要评论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大法院25日召开大法官会议,决定从8月1日起实施《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的规则》修订案,允许对一审和二审宣判进行直播。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大法院25日召开大法官会议,决定从8月1日起实施《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的规则》修订案,允许对一审和二审宣判进行直播。

根据修订案,是否允许直播由审判长决定,即使没有获得被告同意,若审判长认为公共利益更大,则可允许转播。由此,今后国民无需到法庭,便可在家收看对前总统朴槿惠和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的宣判情况。

报道称,一直以来,法院根据《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规则》,在开始法庭审理和辩论后禁止一切录音、录播和转播。而这与《法院组织法》和宪法相悖,引起争论。尤其是朴槿惠开始受审后,舆论认为为了保障国民知情权等公共利益应当允许转播审判情况,因此大法院着手修订相关规定。

日前,韩国大法院旗下法院行政处面向全国2900多名法官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67.8%的受访者回答应在审判长批准下转播审判的部分或全部过程。

目前,韩国宪法法院对法庭辩论进行录像,两三天后将其上传到官方网站,这对宪法法院获得民众信任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原标题:韩媒:韩国大法院修改规定朴槿惠案宣判可直播)

网友评论

吉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井冈山报”、“吉安晚报”、“吉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井冈山 报社所有,其他媒体未经井冈山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已经许可转载的,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吉安新闻网”,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社”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新华社所有,本网已获授权使用,任何其他媒体不得从 本网转载、转贴或以其他形式复制发表,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吉安新闻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 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事项需同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邮箱zgja20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