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智能文书中转柜系统 永丰法院文档管理水平快捷有效
“您有收转材料存放在永丰县人民法院的箱子里面,案号:(2017)赣0825民初xxx号,递交人:xxx,请注意查收。”这是永丰县人民法院智能文书中转柜日前自动发送的......

中国吉安网讯(陈盼)“您有收转材料存放在永丰县人民法院的箱子里面,案号:(2017)赣0825民初xxx号,递交人:xxx,请注意查收。”这是永丰县人民法院智能文书中转柜日前自动发送的短信。

近日,永丰县法院投入使用智能文书中转柜。向法院工作人员转交诉讼材料,可在中转柜主机上点击按“我要存件”,操作页面跳转至法院工作人员列表供存件人选择,选定取件人后,智能柜自动开启一个存件门,放入材料并关闭存件门即可完成存件。存件后系统自动将取件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的手机中,工作人员在智能柜主机上通过手机登录APP扫二维码或者通过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取件。

该系统与短信平台对接,实现诉讼材料的双向自主收转;且对进入云柜的诉讼材料可进行电子跟踪,确保诉讼材料流转全程留痕、安全可查,构建起一个全方位、数字化、高效率的纸质文档智能电子管理平台。

吉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井冈山报”、“吉安晚报”、“吉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井冈山 报社所有,其他媒体未经井冈山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已经许可转载的,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吉安新闻网”,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社”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新华社所有,本网已获授权使用,任何其他媒体不得从 本网转载、转贴或以其他形式复制发表,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吉安新闻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 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事项需同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邮箱zgja20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