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认定事故责 举证不能自承担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邹某称受伤是因其搭乘的电动车与客车刮蹭后倒地所致,即使没有刮蹭,但不排除客车占道等因素致使电动车驾驶人受惊吓引起电动车侧翻,但经鉴定......

新干讯(张斯良、曾振云)近日,新干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法院以原告的主张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为由,判决客运公司及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6年5月5日上午,邹某搭乘他人电动车途经事发路段时,与相向行驶的一客车相会,在会车过程中电动车倒地致使邹某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出具证明,客车司机属合法有效驾驶,该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邹某称受伤是因其搭乘的电动车与客车刮蹭后倒地所致,即使没有刮蹭,但不排除客车占道等因素致使电动车驾驶人受惊吓引起电动车侧翻,但经鉴定无法认定客车与电动车上的人体发生直接碰挂,邹某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客车在驾驶过程中存在应当承担责任的不当行为,故该事故与客车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应认定为单方交通事故,客运公司及保险公司对邹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驳回邹某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邹某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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