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廖文瑞、聂雪刚)“我愿意付清原告工资。”近日,在峡江县法院,随着被告洪某话音落下,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终于告一段落。
2015年3月,原告李某帮被告洪某在峡江县湿地公园安装大理石,并约定每日工资300元,共做了9天,合计人民币2700元。工程结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工资,然而,洪某却始终不支付劳动报酬,这一拖就是2年多。今年6月5日,李某将洪某告到了峡江县法院。
峡江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认为这个案子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金额不大,可以适用小额速裁程序,于是将案件交由立案速裁审判团队法官审理。承办法官接收案子后,立即安排法官助理联系被告了解案件情况。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便安排在6月13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
经过承办法官半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拿出现金并当庭向原告支付拖欠的2700元工资。
今年以来,峡江县法院结合推行“担当实干、马上就办”工作作风,着力推进小额速裁程序,不断提高审判效率。自立案速裁审判团队成立一个多月以来,受理案件63件,审结40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31件,调撤率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