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
近日,笔者乡下老家有两位个体户“怄上了气”,两人竞相“攀比”谁给当地的敬老院捐钱捐物多,这在当地被村民们一时传为了美谈。笔者以为,这种“比敬老”的做法值得点赞。
眼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年改善和提高,不少人相互间慢慢地养成了一股不应有的“攀比”歪风,有的比谁家的房子造得气派,你造三层洋房,我就造五层洋房;有的比谁的小轿车买得高档,你买三十万的,我就买五十万的……如此“攀比”,不但比掉了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财,更比掉了做人的尊严、道德和底线。试想,如此“攀比”,不仅是一种低级趣味的“攀比”,而且更与当今社会所倡导的“比奉献”“比勤奋”等是格格不入的。
而像前文提及的那两位个体户“比敬老”之举,其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众所周知,敬老爱老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每一个人都有义务为老年人做些力所能及的好事,有钱捐钱,有力出力,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每一位社会有识之士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尤其是那些赚了钱的有识之士,更应把钱物用在“刀刃上”,像把钱物投入在敬老院里,不但是一个很不错的明智之举,而且这种“比敬老”之举,也会赢得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好评。这与那些盲目“攀比”造房子、买车子等,不但有着天壤之别,而且意义也非同一般。
因此,笔者以为,“比敬老”之举多多益善。但愿有更多的有识之士能多些类似“比敬老”的做法,多些比奉献社会公益之事,少些比炫耀之事,从而让我们的这种“攀比”赢得社会的认可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