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受侵害 购机款项得退还
考虑到被告远在北京,相关证据均由互联网提取且取证困难,峡江县法院承办法官通过微信平台向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诉讼材料、进行沟通、说理释法。经过多次......

峡江讯(廖文瑞、谢鹏军)近日,随着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将履行款汇至法院履行款专户,峡江县法院受理的首例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顺利调解结案并履行完毕。

2016年4月,李某在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网店购买一部价值5688元的三星手机。李某收到货物后发现该手机有卡屏现象,即向卖家反映。之后使用过程中又出现触屏、返回键失灵,手机应用强制弹出,无法关机等现象。李某多次向电商平台投诉维权,要求退换手机,但未得到有效解决,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按货款的三倍标准予以赔偿。

考虑到被告远在北京,相关证据均由互联网提取且取证困难,峡江县法院承办法官通过微信平台向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诉讼材料、进行沟通、说理释法。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退还该款项5688元,原告无需向被告退还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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