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号,吉安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说敦厚镇连山村有一名男子山野外诱捕了几十条野生蛇,民警立即前往男子家中突击检查。
民警赶到时,易某正准备驾车外出,民警当场将他控制。
民警从易某面包车上查获了捕蛇笼等工具,但并没有发现蛇的踪迹。随后,民警进屋检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易某遮遮掩掩,闪烁其词。在查到房屋内水井旁时,一个盖有铁丝网的白色箱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在民警的督促下,易某从水井旁一个角落里拿出了4个尼龙袋。经过清点,总共在易某家搜出眼镜蛇8条、王锦蛇38条,这些蛇全部属于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蛇是他用笼子在附近山场进行诱捕,46条蛇正准备进行交易。
易某说,天气渐渐热起来了,黑市上野生蛇好卖,为牟取利益,他先后流窜到吉安县和泰和县等地非法诱捕野生蛇,但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吉安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肖宏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使用禁猎的工具等方法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环境,情节严重的,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易某已经被刑拘,23号下午,吉安县森林公安民警和林业工作站人员对查获的野生蛇全部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