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
近日,笔者一朋友去某单位的一个窗口办理业务。一名办事员一边微笑地对朋友说,别急,马上办,一边动作麻利地为朋友办理着业务。几分钟后,办完业务的朋友就高兴地回去了。不想到家后,朋友竟发现他所需办理的业务中还漏掉一项没有办理。于是朋友不得不花了一个多小时又赶去重新补办。虽然这名办事员一再表示歉意,但朋友还是觉得跑了冤枉路。朋友说,如此“马上办”,分明就是“马虎办”。笔者听了,不禁在想:是啊!“马上办”还需“认真办”,切不可成了“马虎办”。
眼下,各地各单位、部门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不让群众跑冤枉路,纷纷推行“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等承诺制。
但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有少数单位、部门的办事人员却因为单纯地为了追求“马上办”和“最多跑一次”,而导致了在办事过程中出现草率、粗心、马虎应付的现象,不是这里出现了遗漏,就是那里出现了疏忽,结果造成“马上办”成了“马虎办”,“最多跑一次”成了“跑多趟”的现象。
笔者以为,“马上办”应做到“认真办”。这就要求我们的办事人员既要做到“马上办”,更要做到“认真办”,要把群众所需办之事,认认真真地办理好,让群众乘兴而来,满意而归。切不可在“马上办”的过程中出现草率、粗心、马虎等现象,致使群众还是多跑了“冤枉路”。
因此,笔者衷心地希望各地各单位、部门,在积极推行“马上办”和“最多跑一次”的承诺制中,既要做到“马上办”,又要做到“认真办”,从而让群众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