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2017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县委办 2017-05-16 17:43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峡办发〔2017〕11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2017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强化2017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峡江县委办公室峡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2017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

2017年,是我县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脱贫攻坚任务最繁重的一年,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就进一步强化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决策部署,用“绣花”的功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省委“精准、落实、可持续”的总要求,牢牢把握“脱贫不仅要进展快,更要质量好;不仅要通过国家和省里的评估,还要构建好长效机制,确保不返贫;不仅要脱贫,还要加快文明、致富的步伐,向全面小康社会的更高目标迈进”的要求,找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较真碰硬的态度,狠抓整改落实,以问题整改为抓手,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聚全县之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上水平。

二、强化目标任务

按照脱贫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科学调整“十三五”脱贫规划和今年的脱贫计划,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进一步巩固桐林乡庙口、水边镇众村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力争福民乡田心村、戈坪乡白沙村、金江乡庙下村、罗田镇峡里村4个贫困村退出,1600人脱贫,实现保障措施、实际收入、长效机制“三个到位”,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坚持问题导向,对国家、省、市三级督查巡查、检查评估、巡视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立行立改,县、乡、村同步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在全国整改巡查和全省评估检查中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把握基本要求

(一)把精准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从2016年评估情况看,第三方评估贫困退出的主要指标体系是“四率”,即贫困发生率低于2%、贫困户漏评率低于1%、脱贫户错退率低于2%和群众满意率高于90%,以上四项指标中有一项指标不达标,贫困村就不能退出。在评估时,既调查贫困村,也调查非贫困村;既访问贫困户,也访问一般农户;既核查脱贫户,也核查未脱贫的贫困户。影响评估结果的核心是精准,务必把精准贯穿于脱贫攻坚的全过程,结合问题整改,把对象识别、贫困退出等环节不精准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切实做到该进则进、该退则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帮扶人员、帮扶措施精准到户到人,帮扶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组要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多为贫困村、贫困户办实事,多与当地群众交朋友,赢得群众满意。

(二)完善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宜种则种、宜养则养,还可以发展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新兴产业,着力培育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主业。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继续落实保障水平表和实际收入表“两表公开”,跟踪贫困户收入动态变化情况,当贫困户遭遇特殊困难时,及时采取相应帮扶措施,确保真脱贫、不返贫。确保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政策全面落地,加强资产收益扶贫的监督和管理,让贫困户真正分得到红利。扎实开展“一树两强”主题活动,提升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通过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近期已根据全省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江西省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在检查督查、评估核查、审计巡查等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了22条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整改,坚持集中整改与常抓不懈相结合,能立即整改的,则立即整改到位;立即整改到位有难度的,则完善制度,做到常抓不懈。县委、县政府对整改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在集中整改阶段,每半个月报送一次整改工作进度,重要情况随时报送。对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及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要问责。

(四)有序推进脱贫攻坚进度。立足于行动快、力度大、要求严、工作实、效果好,整体推进脱贫攻坚进程。在整改工作方面,各乡镇、各部门在5月20日之前按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基本完成自查整改;5月20日—6月30日,迎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估检查;7月份,迎接国家巡查。在贫困退出方面,国家将于2018年1月开展第三方评估,省里12月开始对县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贫困退出第三方评估,市里11月下旬开展预审核和第三方预评估,县里10月下旬开展自查评估。各乡镇要在10月初全面完成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的各项工作,预留两个月的时间查缺补漏。

四、扎实推进十大脱贫工程

(一)扎实推进产业扶贫

1.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利用好当地资源条件和气候、地理环境,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前景好、有潜力的特色富民产业,并向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品牌化发展,确保每一户贫困户都有一项稳定高效的增收主业。2017年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优质烟叶5000亩,特色中药材1300亩,精品果茶5600亩,绿色蔬菜1000亩。

2.全面推行“四个一”精准扶贫到户模式,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能人+”、“党员干部+”等形式,带动贫困户参与;注重建立技术保障体系、病虫害防治体系、市场营销体系“三大体系”,保障贫困户稳定受益。扶持贫困村建立和完善农民合作社,今年贫困村新增农民合作社10个。

3.继续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不少于0.6万元的产业扶贫资金,贫困户可以自主发展产业,也可入股企业或合作社。入股的给贫困户发放股权证,保证贫困户合法权益。对入股企业的,也要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在入股的贫困户中成立合作组织,通过合作组织代行股东权利,并发挥与企业沟通协调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探索扶贫产业保险服务,降低产业扶贫的风险。

(二)扎实推进安居扶贫

结合贫困村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有保留价值的,就地改造加固;属危房的,坚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今年全面完成662户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对无力建房的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或采用“交钥匙工程”,每户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30—50平方米,全面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

(三)扎实推进基础设施扶贫

1.积极争取农村公路窄路改造和自然村外接公路建设,今年新建贫困村自然村(25户以上)外接水泥路8公里,实现贫困村自然村(25户以上)全部通水泥路。

2.积极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866户农村贫困人口改善饮水条件,确保预退出贫困村群众饮水安全。

3.大力实施广播电视网络提升工程,确保贫困村群众户户通广播电视;完成8个贫困村光纤网络工程,确保所有贫困村都通光纤网络,并将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向自然村延伸,实现农村20户以上自然村互联网全覆盖;在各贫困村实施农网改造升级,确保所有贫困村完成三相电改造。

(四)扎实推进村庄整治建设

1.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加大今年拟退出4个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实施力度,进一步完善桐林庙口、水边众村的生产生活设施,确保退出贫困村的交通、电力、水利、文化广电、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完善。

2.优先将贫困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今年在贫困村的54个自然村中安排美丽乡村建设点62个,确保预退出的贫困村今年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

(五)扎实推进智力扶贫

1.加大教育扶贫支持力度,加快贫困村学校布局调整,年内改扩建农村学校13所,支持贫困村恢复教学点1个,招录农村教师66名,保障贫困地区学生公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2.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助学政策,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每个阶段的费用减免和各项资助补助政策。

3.围绕市里招收1—2个初中、高中的励志班任务,择优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到励志班上学,励志班学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外,县财政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并免除学杂费、住宿费。

4.实施“一户一名大学生”计划,通过“希望工程爱心圆梦大学行动”、圆梦助学金、慈善助学、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方式,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培养一名大学生。

(六)扎实推进新业态扶贫

1.加快推进电商扶贫。今年在贫困村新建电商扶贫站6个,打造电商扶贫精品站4个,通过在线上线下帮助贫困户销售农副产品200万元以上,助推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卖得出、销路好、效益高。

2.加快推进光伏扶贫,按户均不超过5千瓦的标准,以户用电站和村级电站为主要形式,确定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管理主体,探索创新资金筹措、管理体制、运行维护和收益分配模式,实现贫困户有一项长期稳定收入。

(七)扎实推进资产收益扶贫

1.逐步探索将扶贫资金投资建设标准厂房、水电、村级光伏电站、乡村旅游、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形成资产,或入股收益稳定的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资产收益,将资产收益全部用于扶贫,逐步实现兜底保障贫困户资产收益扶贫全覆盖。

2.支持贫困户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政府扶持资金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其它经营主体,按户量化折成股份,给贫困户颁发股权证,保障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3.贫困村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赋予土地被占用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共享资源开发收益。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

(八)扎实推进劳务扶贫

1.建立健全农村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台帐,加大农村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拓宽贫困群众就业渠道,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沟通衔接,保障贫困群众合法权益,使贫困群众务工有收入、有保障、有服务。努力开辟一条从贫困山区到工业园区的就业绿色通道,给予在当地园区企业稳定就业的贫困人口每人200元求职补贴,实现“一人务工,全家脱贫”的目标。

2.支持就业脱贫,免费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岗位和创业教育,对井冈山大学、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0.1万元,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毕业五年内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0.5万元。鼓励企业或个人到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周边贫困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将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纳入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积极探索政府通过购买环卫、园林、保洁、治安巡逻、农村公路养护、生态保护区护林员等政府公益性就业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

3.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除免费教育外,在校期间每人每年给予生活补助资金0.3万元;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证书的,每人每证补助0.1万元;就读吉安职业院校的,除实行免费教育外,在校期间由当地财政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切出20%的“三定向”招生指标,专门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九)扎实推进健康扶贫

1.县财政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的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全面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2.优先安排贫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确保全县所有贫困村都有1所卫生计生服务室,并优先为贫困村配备健康一体机,有条件的鼓励支持建设公有产权卫生计生服务室。

3.县、乡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县级医疗机构按总床位的5%左右设置扶贫病床,各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2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实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

4.开展乡村医生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学历提升、岗位培训,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按农业人口1.2‰的比例配置(少于千人的村配1名)乡村医生。

(十)扎实推进保障扶贫

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退出的农村低保人口重点用于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提高保障标准,今年农村低保标准再提高35元,由270元提高到305元;月人均差补再提高30元,由195元提高到225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365元提高到425元,分散供养的由290元提高到320元。对突发性、临时性、支出性困难家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帮助他们渡过暂时生活难关。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限期完成脱贫攻坚及整改任务,主体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不留死角。纵向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严格实行脱贫任务和整改任务一把手负责制,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落实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逐级下达任务书、签订责任状。横向分解落实部门责任,对产业、安居、基础设施、村庄整治、智力、劳务、健康、资产收益、保障等十大扶贫工程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行业单位,明确工作要求,规定完成时限,制定考核办法,落实考评措施,兑现考评结果。脱贫攻坚纳入县对乡镇综合考评,分值占30%以上。各乡镇、十大扶贫工程责任部门要制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限期完成任务,整改工作每半月(每月1日及15日前)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县委、县政府成立脱贫攻坚督导组,对各乡镇、各部门脱贫攻坚任务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定期通报督导情况。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统筹整合挖潜力,下功夫打破利益藩篱,排除一切干扰,今年计划整合涉农资金6003万元,确保涉农财政资金向脱贫攻坚聚拢,集中财力攻坚。县级财政资金向贫困村、贫困群众倾斜,县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20%,高于国家和省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增长幅度。积极推进“产业扶贫信贷通”,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产业扶贫信用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积极创新脱贫攻坚投融资体制,充分利用脱贫攻坚融资政策。

(三)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乡镇扶贫工作站建设,确保扶贫工作站机构编制、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四固定”。每个乡镇落实扶贫站2名工作人员,安排工作经费5万元(县财政安排3万元,乡镇安排2万元);所有行政村做到有扶贫工作室、有专人负责扶贫日常工作、有扶贫档案专柜、有贫困户一户一个档案袋。完善乡镇脱贫攻坚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乡、村两级全面建立扶贫信息查询系统,承接全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系统软件应用,实现软件、硬件相互配套。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台账,规范细化台帐内容,加强脱贫攻坚数据实时采集和信息动态监测,建成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更新及时的精准脱贫大数据库。建立脱贫攻坚重大事件舆情监测、通报、回馈及联动处置机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四)强化责任帮扶。全面落实机关单位定点扶贫和干部结对帮扶责任,做到“十三五”贫困村县直单位挂点帮扶全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第一书记全覆盖,当年退出的贫困户干部结对帮扶全覆盖,已退出的贫困户干部联系帮扶不断线。县里对各贫困村派驻帮扶工作队,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工作队成员不少于3人,驻点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既要出力更要出钱,贫困村、贫困户能否按计划退出,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负有连带责任,主观因素导致不能如期脱贫的,或被帮扶对象对帮扶单位、帮扶干部不满意的,将实施问责。帮扶干部要认真填写帮扶手册,并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指导贫困村全面落实和规范填写“两证两册两表”,提高群众对驻村扶贫工作组、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的满意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为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先进人物,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扶贫志愿者等各类组织和个人,积极从事扶贫事业。大力宣传长期扎根边远贫困地区的各级挂点帮扶干部、第一书记和基层扶贫干部,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营造“干扶贫事光荣、干扶贫事有劲”社会氛围。大力宣传脱贫致富的典型事例,落实“志智双扶”,扶德扶勤,通过评选贫困户勤劳致富能手、评选孝敬老人模范等活动,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树立贫困户既富口袋、又富脑袋的鲜活典型,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

(六)强化资金监管。研究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新办法、新措施,强化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进展和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调度,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确保扶贫资金及时、精准到位,坚决杜绝资金滞留现象的发生;沉淀两年以上的资金财政一律收回,并尽快重新安排用于脱贫攻坚。2016年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要加快使用,确保到今年6月底节余率控制在10%以下。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机制,定期开展脱贫攻坚纪律巡查,重点发现和处理脱贫攻坚中重点不突出、工作不精准,搞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等问题,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整合纪检监察、审计、检察机关的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贪污私分、损失浪费等问题,坚决堵住扶贫资金监管漏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基层“微腐败”等突出问题,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中共峡江县委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