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迷途孩子回家 永丰法院探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途径
这样的场景并不鲜见,为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开庭时的紧张、恐惧心理甚至抵触情绪,便于庭审帮教,该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庭前教育与圆桌审判,坚持至少庭前与法......

■陈春英、金云

“我一定会好好读书,努力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3月29日,在永丰县法院少年审判庭,刚满十七周岁的童童说道。因为参与一起盗窃案,他与其他四名同龄人成为被告人来到法庭上;也因为承办法官多次谈心、教育,他们终于认识到错误,决心将法庭作为人生新起点、重新出发。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逐年上升的趋势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大幅增加的现状,该院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涉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新途径,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圆桌审判 寓教于审

两年前,刚上高一的小敏突然不去学校、也不回家,整天混在宾馆、网吧,没钱了则打起街边小店的主意,多次撬门盗窃,金额达3万余元,最终被捕并移送至法院。3月23日,庭审现场,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等围坐一起,公诉人使用平和的语言,具有亲和力的表情,进行启发式讯问、举证。轻松、平和的庭审气氛很快就化解了小敏紧张的情绪,他向法庭主动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对自己行为给父母造成的伤害表示深深歉意,表示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整个庭审过程就像一场特殊的家庭会议。

这样的场景并不鲜见,为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开庭时的紧张、恐惧心理甚至抵触情绪,便于庭审帮教,该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庭前教育与圆桌审判,坚持至少庭前与法定代理人见一次面、把握犯罪根源;与被告人谈一次心,了解心理动态;家庭会议式圆桌审判助未成年人“审、教”并受。

判后延伸 预防再犯

“法官姐姐,我已经找到工作了,我相信犯过错的孩子也会有未来的。”阿龙因在生日聚会后与醉酒女孩小云发生性关系而被控强奸罪站到了被审判席上,在一系列努力下,男孩女孩终于打开心结。被判缓刑、走出看守所的阿龙却再次对未来充满迷茫。该案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主动加了他的微信,与他聊天谈心,鼓励他重新振作、自食其力,最终他选择做一名汽修工,找到工作后,他第一时间发来微信。

为预防失足少年再次犯罪,该院摒弃就案办案的传统思想,多举措加强判后延伸工作,巩固审判、教育成果。建立未成年罪犯登记跟踪考察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矫治、挽救工作;建立回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失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沟通,预防其再次犯罪;建立帮教制度,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他们在上学、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托社会营造有利于他们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让他们真正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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