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房屋起纠纷 打伤邻居获刑罚
2016年9月7日8时许,陈某某在其新建房屋门口监督泥工贴外墙瓷砖时,陈某来到现场以陈某某家贴瓷砖占用了两家预留的收缩缝为由,要求陈某某停止施工。陈某某指令......

吉水讯(刘东钦)吉水县一男子,因建房与邻居发生纠纷,竟将邻居打伤,致其头部裂伤。近日,经吉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人陈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三个月。

现年43岁的陈某某的新建房屋,与陈某的新建房屋相连,两人曾因建房之事产生矛盾。2016年9月7日8时许,陈某某在其新建房屋门口监督泥工贴外墙瓷砖时,陈某来到现场以陈某某家贴瓷砖占用了两家预留的收缩缝为由,要求陈某某停止施工。陈某某指令泥工不要停止。陈某直接动手剥掉了陈某某房屋外墙刚贴上去的一块瓷砖,两人为此发生争执。在争执中,两人均手持砖块对打,后经他人劝开。陈某某持水泥块砸伤陈某头部,陈某某也被陈某打伤。

经鉴定,陈某头部裂创累计9.4厘米,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陈某某头部、前胸部软组织损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6年9月13日,陈某某主动到吉水县城北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砸伤陈某的经过。

事后,陈某某赔偿了陈某的医疗费等费用1.5万元。陈某对陈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司法机关对其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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