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信用建设步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看吉安市法院如何多措并举积极营造社会信用环境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此言,说的正是不讲信用的人将寸步难行。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此言,说的正是不讲信用的人将寸步难行。

如今,全社会处处倡行文明之风。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多措并举,积极营造社会信用环境,加快信用建设步伐,让失信者真正地寸步难行。

案例1被列入“黑榜”亲朋拒借钱 老赖走投无路

去年10月,被执行人梁某急忙到万安县人民法院,找到执行的刘法官说:“我今天来把这个案子的钱全部交掉,希望法院把我从‘黑名单’中删除。家里盖房子需要贷款,法院不把我的名字删除,银行不给我办理啊。”

原来,何某、彭某和梁某同是货车司机,梁某揽了一个运送建筑材料的工作,但因梁某运力有限,遂叫何、彭帮忙运输。工作结束后双方结账,梁某当时没钱付款,遂出具一张欠条给何、彭,承诺按欠条规定的时间付款。事后,梁某并未履约,何、彭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梁某向何、彭支付运输款9580元。

执行立案后,梁某玩起了“躲猫猫”,既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向申请人履行付款义务。该法院遂将梁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其在金融机构贷款和办信用卡、限制高消费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

因家中房子破旧,梁某打工赚了些钱,准备再到银行贷些款,就可以盖新房子了。可是,一到银行查询,却被告知已被纳入黑名单,无法办理贷款手续。该法院的黑名单发布到县、乡的主要场所,梁某周围的亲朋都知道梁某被列入了黑名单,信用度不高,不愿借钱给他。没脸见父老乡亲的梁某赶紧跑去法院履行执行款,请求法院将他的名字从“黑名单”中删除。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梁某和申请人何、彭两人达成和解协议,顺利执行完毕。法院按报批程序将梁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我不是‘老赖’了,终于不用躲着见人了。可以堂堂正正地过生活真好,以后我一定做个讲诚信、守信用的人。”梁某舒心地说到。

案例2是“老赖”就甭想当委员

“是‘老赖’就不能当代表委员,这次政协会议险些参加不了,还清债务心里轻松多了,现在可以稳稳地当个政协委员啦!”去年,安福县人民法院现身一个毛姓政协委员,毛某与肖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县“两会”召开前执行完毕,毛某如期参加了政协安福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会议。

安福县“两会”召开前,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委员会对“代表委员”开展综合评价工作,若查实有失信行为的代表委员将不再被提名。毛某之前未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义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此次综合评价工作通报后履行了还款义务,才得以保留委员资格顺利参加会议。

据了解,去年9月底,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该院在县委多方支持下,联合出台系列措施,让“老赖”不能顺利参选代表委员。若发现代表委员是“老赖”,则提请建议启动罢免程序或予以劝退。

案例3员工因失信被公司辞退

要求支付补偿金被判败诉

某矿业公司于2015年3月聘用袁某为汽车驾驶员,去年1月,公司安排袁某出差时,发现因袁某被法院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限制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公司遂向袁某发出辞退信,以其入职时未说明本人为失信被执行人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袁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遂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去年4月,遂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需支付袁某经济补偿金3400元,驳回袁某主张的加班工资的请求。袁某又起诉至遂川县人民法院,去年6月,该院驳回袁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袁某上诉至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吉安中院认为,袁某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入职公司时未能按照公司规定如实履行告知义务,致使公司无法为其安排工作,出现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此案作为因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被公司辞退的劳动争议案件,属于全省乃至全国首次出现的新型案例,对今后指导用人单位招工用工,压缩失信“老赖”生存空间,营造全社会惩戒“老赖”的氛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据了解,我市两级法院加快推进“信用吉安”建设步伐,对涉民生案件、上级法院督办的案件、重点信访案件等三大类案件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继续加强失信名单推送,制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传播。同时加强协助单位联动,开展联合信用惩戒,积极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信用环境。

截至去年12月31日,我市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已将22283名失信被执行人录入,予以发布21622名,其中自然人19494名,法人或其他组织2128名。4571名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被屏蔽。

据悉,去年12月12日至今年2月11日,我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为期60天的“冬日融冰”专项执行行动,重点针对涉民生案件、上级法院督办的案件、重点信访案件等三大类案件。行动期间,全市法院拘传186人,司法拘留93人,搜查84次,出动警力4805人次,罚款16次计101.798万元,司法救助54案197.7万元,移送侦查并刑事立案5案2人,实际执结案件879件,实际到位金额11815.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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