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纠纷不冷静 故意伤害获刑罚
因邹某丁一方人多,廖某甲到旁边的酒店内拿来两把菜刀,将邹某丁的左手砍伤。经鉴定,邹某丁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廖某乙、廖某甲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峡江讯(张华)近期,峡江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廖某甲管制一年。

由于邹某丁对廖某甲之父廖某乙当选峡江县家居建材行业商会会长不服。2015年11月25日15时30分许,邹某丁等人驾驶两辆小轿车来到峡江县水边镇,与廖某乙理论,并殴打廖某乙。在店内的廖某甲得知父亲被打后,立即跑出来帮忙,与邹某丁对打。因邹某丁一方人多,廖某甲到旁边的酒店内拿来两把菜刀,将邹某丁的左手砍伤。经鉴定,邹某丁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廖某乙、廖某甲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案发后,廖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时鉴于被害人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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