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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失信玩欺诈三倍赔偿获教训
2017-03-15 08:36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基本案情】2016年8月16日,市12315中心接到外地消费者张某投诉举报,称在我市青原区某经营者开设的天猫网店内购买的多功能料理机未经3C强制认证,要求退赔和查处。张某诉称,以799元购机后,即要求卖家提供该商品经3C认证的证明资料,但卖家仅提供了一串3C认证编号。张某继而查询发现该认证编号对应的并非该款料理机。当他再次询问卖家,卖家不再予以理睬。

【调处结果】该投诉举报依程序被分派到青原区市场监管局后,辖区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并对事实进行了确认。工作人员最终认定经营者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经调解,经营者同意退回货款,并支付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共计3196元。

【案例评析】近年来,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但由于规范依据和监管手段的相对滞后,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网购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面临很大挑战。网络经营失信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投诉难、索赔难,使网络交易成为消费侵权的重点多发领域。2017年中消协将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就是代表全社会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本案中,经营者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欺诈行为,又被责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退回货款,并增加三倍的赔偿金额的处理结果,就是市场监管部门切实保护网购消费者权益的最好诠释。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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