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微信旅游”务必擦亮眼
来源: 2017-03-13 09:15 我要评论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他们在微信上主要做的是代理传统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但打广告时又故意隐去相关旅行社的信息,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其经营的产品,并从中获利。而有些人,则是直接从事......

 

□罗倩雯 、 苏晓晖

当下,微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旅游资讯也悄无声息地融入了微信平台。打开朋友圈,大量旅游广告及美景图片立刻跃入眼帘。“3·15”来临之际,我们谈一谈“微信旅游”的那些事儿。

当前比较知名的在线旅游网站(OTA),一方面作为旅行社,为游客提供组团旅游服务,另一方面也为其他传统旅行社与消费者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但微信同以上OTA网站不同。微信所提供的主要是社交服务,而非专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

因此,所谓微信参团旅游,更多的仅是借助微信的社交功能,同旅游业者沟通及交易,获取旅游服务。看似便利,却缺少了线下的合同签订环节,以及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和保障环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应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特许经营的行业。除取得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外,任何法人及个人均不得从事该行业。

而微信中的“旅游业者们”除少数旅行社设立的经微信官方认证过的公众号外,大部分为个人账号,实际上并不具备旅行社经营主体的资格。这些人当中,有些是传统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本身可以从事广告发布及招徕业务。他们在微信上主要做的是代理传统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但打广告时又故意隐去相关旅行社的信息,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其经营的产品,并从中获利。而有些人,则是直接从事组团活动,不属于任何旅行社。如果说前者在经营上可能存在不规范之处的话,那么后者完全属于非法经营。一些常见的低价一日游、港澳游、云南游,往往常见于后者的朋友圈里。 

微信参团旅游缺少线下接洽、合同签订及常规OTA的第三方监管,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不知道旅游组织者的真实身份。很多情况下只知道对方的网名,顶多知道对方姓啥,出现纠纷后无法确定投诉对象。缺少线下接洽,不了解对方经营资质,甚至未签订旅游合同。旅游者往往无法具体了解行程细节,大意缴费,任人宰割。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作为保障和兜底,一旦纠纷出现,维权退款之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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