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行为将被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系统
来源: 2017-02-21 08:50 我要评论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被列入失信行为信用信息......

 

本报讯(陈恒)近日,《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

依据该办法,今后有七种行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铁路部门还将记录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并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铁路部门将严格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和有关征信机构提供。

这七种行为包括: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倒卖车票、制贩假票;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被列入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的旅客,如有异议,可通过12306客服电话,或由所在地车站通过12306客服电话,向实施信息采集的铁路单位书面提出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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