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连根所作的《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原标题: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年2月17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连根所作的《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江西、吉安工作的重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吉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全市人大工作会议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践行新发展理念,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不忘初心、奋发进取,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奋力迈出“三个走在前列”、实现“两大战略任务”的坚实步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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