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德才所作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年2月17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德才所作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打造弘扬井冈山精神的检察高地为引领,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推进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市“三个走在前列”、决胜全面小康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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