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柱,泰和蜀江古村进士。乾隆36年(1771年),任湖南永州府江华县知县。
欧阳柱初到达江华县,一路所见的农舍皆是编竹为篱,结草为庐,街上无茶坊酒肆之设,妇女多是跣脚操井,未见一丝生气。彻夜未眠之后,他决定微服私访,找出这个穷县诸多问题的根源。经过几天的暗察,了解到江华县社会秩序极不安定,斗殴、凶杀时有发生,土匪横行不法,地方土霸苛捐杂税繁重,弄得田园荒芜,民无隔夜之粮,怨声载道。
欧阳柱思索几天,终于定下了整治良策。化解积案促社会安稳。其中一桩凶杀案件株连客家人数十家,经重新审理,把无辜被株连的客家人无罪释放,案件得到公平审理,冤案得到昭雪,大快人心。
一天,他在巡查的路途中,发现有女瑶民死于路边,经缜密调查,得知是当地土霸地痞奸淫瑶女不从,将其打死,移尸野外。遂派员捉拿归案,凶手拒不认罪,还搬出土司说情,欧阳柱出示作案证据,据理怒斥土司,判了凶手死刑。
奖励农耕。严禁土地荒废,并发放良种,特困户提供资金援助,对垦荒多、产量多者给予奖励,促使手工编织业的兴起,发展商贸物流,主张公平交易。
筑土坝广积水。于急流处置筒车轮水注田,兴水利助农耕。
惩贪肃纪。严申法纪,植弱劝善除恶,如有仍然协害者,坚决绳之以法,可以教诲者,积极劝导预防,百姓求见,督责不烦,若遇有人请托,则坚决拒绝。这其实相当于我们现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大力兴办学校。经费欠缺就捐奉禄创办义学,特注重智与德的教育。
这一系列利民措施的执行,使县内民风大变,士民安居乐业。把一个贫穷、落后的县治理得秩序井然。不多时日,欧阳柱清狱靖民等诸惠政朝野皆知,次年升为署永州理瑶分府,政绩依旧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