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棚内容留他人吸毒 “80”后男子获刑八个月
来源: 安福法院网 2017-02-10 09:07 我要评论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一男子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容留多名“毒友”在自己的养鹅工棚内吸毒,因触犯刑律,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日前,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容留他人吸毒......

安福法院网讯 一男子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容留多名“毒友”在自己的养鹅工棚内吸毒,因触犯刑律,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日前,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16年5月至6月,刘某八次容留罗某、李某、“雷古”、周某、郁某等在安福县某村其养鹅工棚内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归案后,被告人刘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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