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农村垃圾治理何以出现转机
近年来,我市按照“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生活美、乡风美”的总体要求建设美丽乡村,全市农村面貌已经焕然一新,农村环境正悄然发生变化,成为全省美丽乡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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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阜田镇东塘村。王远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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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尚贤乡秧塘村村民在公园游戏。王远光摄 

  □庄晋财

编者按:

近年来,我市按照“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生活美、乡风美”的总体要求建设美丽乡村,全市农村面貌已经焕然一新,农村环境正悄然发生变化,成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样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春节期间,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庄晋财教授回到吉水县水南镇老家探亲时,通过自己所见所闻所感,撰写了一篇反映吉水县农村环境变化的文章。以点看面,我市农村环境是否同庄教授笔下“乡村之美”一样?吉安美丽乡村建设是否真的走在前列?且随庄教授的慧眼到农村走一遭——

美丽家乡曾经饱受垃圾之困

我的家乡在江西,就是王勃笔下那“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地方。在我小时候,每次唱起“江西是个好地方,山清水秀好风光,八一起义在南昌,革命摇篮是井冈”就感到无比自豪。因为我就住在歌词里的井冈山下,赣水之滨的吉水县。要说吉水县人杰地灵,那是一点不为过,历史上出现过“一门三进士,隔河两宰相”“五里三状元,十里九布政”的人文盛况;要说吉水县山清水秀,那也是名副其实:小时候上山砍柴,渴了捧一口山泉水,饿了摘一袋野山果,立即神清气爽;初夏的夜晚,抖落一身疲惫,坐在农家院里纳凉,会将自己置身于“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美妙境界。那就是我的家乡,记忆中山清水秀的美丽家乡!

然而,这些乡村美景毕竟没有留住村民们追求更高物质生活的脚步。改革开放之后,村里一拨又一拨年轻人踏上外出务工之路,去探寻新的财富,从此改变了小山村远古以来的生产、生活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农村垃圾开始一步一步侵蚀着美丽家乡的青山绿水。

首先是生产垃圾开始涌现。在依靠人力精耕细作的时代,施肥靠猪栏,除草靠耘田,翻地靠耕牛,脱粒有打谷机,挑粮靠扁担,农业生产很少留下垃圾。然而,由于青壮年劳动力的外流,劳动密集型的耕作方式逐渐被资金技术密集型所替代。农药化肥、塑料地膜、育种抛秧、机耕机收,稻田已不是纯劳力所作,田边也已杂草丛生,农药空瓶布满水沟,塑料地膜弃置田角,从此,生产垃圾成了农村垃圾的新种类。

其次是生活垃圾不断升级。传统农家生活,基本是自给自足,菜在园里摘,衣在河里洗,生活垃圾仅仅是从人的消费角度上所说的不能用以人类消费的废弃物,但大多数是有机性质的。自从有了城乡互动之后,城市文明、工业文明开始下乡,带来丰富物质享受的同时,也留下了新式的生活垃圾:各种袋装、罐装、盒装的饼干、牛奶、茶叶等走进家庭,东西用完后,包装物随地扔;洗衣粉、清洁剂、消毒水也成日常用品,不仅留下各种瓶罐,还制造出富含化学物质的污水;原来的家酿米酒、冬酒已经摆不上桌,迎来了各种规格的瓶装饮料、白酒,推杯换盏之后剩下的空瓶,被扔在了马路边。

再次是建筑垃圾层出不穷。外出打工赚了钱,第一件事干什么?对于农村人来说,当然是盖房。起初是把土坯房换成砖瓦房,那还好,倒下的黄土回归到大地;然后是把砖瓦房换成了水泥楼房,制造出一个瓦砾场;后来觉得水泥楼房又热又难看,现在流行屋顶升级到琉璃瓦,再盖一个玻璃阳光房。由此形成的大量水泥砖瓦碎片无处堆放,只好把目光盯向原来小孩戏水河道边和野山塘。

农村垃圾正在一步一步围困着家乡,而且垃圾的种类越来越多,什么都有。农村在这种城市化的垃圾围困下,逐渐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凋零:

一是破坏了生物多样性,蛙叫虫鸣鲜有耳闻。在农药化肥和生活污水的肆虐下,这些可爱的小精灵已经慢慢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小时候点把松明去照鱼的场景,只能成为一个美丽的传说,成为晚间哄小孩入睡的故事;

二是污染了土壤水质,看不见秀水清川。过度依赖农药化肥造成了土壤污染,再加上生活污水横流,垃圾四处堆放,在风吹雨淋之下,产生的污水渗入土壤,不仅占用土地,妨碍环境卫生,更可能破坏地表植被。有研究表明,现在的农业生产使用的地膜、塑料袋等残留率高达20%至30%,严重危害着农作物的生长。而且,在垃圾的肆虐下,原本清澈见底的小河、池塘,早已经变成墨绿色,散发出来的种种恶臭,让人再也体会不到原本的秀水清川;

三是损害了周遭环境,增添了健康威胁。垃圾倒进河流池塘,农药瓶扔在田间水渠,导致河水、地下水、土地污染严重。水变颜色了,庄稼变味了,随意焚烧的垃圾稻秆,随意堆放的生活废品,污染了空气,滋生了蚊虫病毒,惹来了猖獗的老鼠。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人们,出现各种怪病,原本乡村惬意的生活,现在健康威胁无处不在,日常生活都得处处小心。

追求富足的生活并没有错,但是,在追求经济时,轻视了环境,追求个体发展时忽视了群体,追求物质时,忽视了文明,这是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发展的宿命么?前些年回家过年,看到房前屋后,田边路旁越积越厚的垃圾,心中无限惆怅。市场经济冲击下不断走向原子化的家乡农村,会这样一直凋零下去么?

垃圾治理在家乡效果初现

很快鸡春节又至,本没有打算回老家过年的我,受母校邀请进行学术交流,有机会在临近春节时回家乡一趟。临行前我就想,春节来临,又该是村里垃圾增长最快的时候,因为城里的千军万马正倾巢而出,踏上回乡路。除了回乡的人们,这也是一年一度的工业品下乡高峰,再加上过年必备的烟花爆竹,农村垃圾还少得了吗?然而,当我回到家乡的小山村时,眼前的景象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房前屋后的垃圾已被清理干净,村头路边的垃圾堆也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的水泥马路,整洁的农家小院,一片清新的小山村。一打听,原来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家乡正在实施的“农村清洁工程”。

村中漫步路过村委会办公楼,看到墙上宣传栏里挂着“农村清洁工程”的实施办法,感受到政府对这项工作的用心:

一是有具体的任务,规定农村卫生清洁要处理好沤肥垃圾、回收垃圾、土建垃圾、有害垃圾和焚烧垃圾;二是有详细的流程,从原垃圾开始,实行居民生活区门前三包(包无垃圾、包无漂浮物、包无垃圾乱放),农户对垃圾进行分类;三是实行了有效的模式,即三个主体(农户、保洁员、村理事会)各负其责,通过沤肥、回收、焚烧、填埋、综合利用等五种具体方式处理垃圾,称为“3+5模式”;四是有严格的评比监督制度,规定理事会成员管理辖区、农户管门前、保洁员管公共区,半年评比一次。

再好的制度,也要人去执行。这挂在墙上的“农村清洁工程”制度,在村子里能否得到执行呢?回家的第二天清晨,我迎着晨曦在自家院子里转悠,看见侄子和侄女在扫地,只见他们把垃圾装进一个标准的垃圾桶里,放置在墙角边。中午时分,两只垃圾桶就已经装满垃圾,见他们沿着门前的水泥路把垃圾桶抬到村主干道边,那里放置着一个大型的垃圾桶,是用来集中就近几户人家的生活垃圾的。小侄子告诉我,这个大垃圾桶装满后,村里就有专门的垃圾转运车把垃圾运走,据说是运到一个垃圾处理场统一填埋或焚烧。

我突然记起,家里用的那两只小垃圾桶去年回家过年就已经存在,村干道边的大垃圾桶倒是没有见过,那时我在村委会办公楼边看到一个散发恶臭的大垃圾堆,或许就是来自各家各户的垃圾集中地。我疾步再次来到村委会办公楼前,发现那个垃圾堆已经不见,原址上也伫立着一个大垃圾桶。村干道边增加一个大垃圾桶为何如此神奇?它对农村垃圾治理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我试图寻找其中的答案。

治理的转机源于政府担当

带着疑问,我查阅了相关资料:事实上,家乡的“农村清洁工程”不是现在才开始的,早在2009年吉水县就下发过《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意见》(下称《工作意见》),详细规定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对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有县镇领导直接定点督办。但是,如我近几年回家的观察所见,农村垃圾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治理,秘密就在这几只“垃圾桶”里。原来,2009年的《工作意见》中,强调农村垃圾处理的资金筹措机制是“政府补助、农民自助、部门扶助、社会赞助”,垃圾处理原则是“谁受益、谁负担”和“污染者付费”,垃圾处理针对不同情况采用“户收集、村填埋”和“村收集、镇填埋”两种模式,而始于2015年的这次“农村清洁工程”实施中,是采用统一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这两种模式对农村垃圾治理的认识完全不同:

一是体现在费用分摊上。按照2009年的做法,垃圾处理费用主要由农户自己承担,称为“农民自助”,政府只给“补助”,部门也只“扶助”,如果有可能,弄些社会“赞助”。我们知道,不管“补助”“扶助”,还是“赞助”,不仅量的大小不确定,而且也不具有持续性,而垃圾处理却是天天都需要投入,这个费用要农户“自助”,对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户来说,肯定是个不小的负担,甚至根本没有这个能力来承担。2015年的“农村清洁工程”改变了这种做法,农户只需按人头每人每月出资2元,同时负责自家的垃圾分类即可,其余的收集、转运、处理由村、镇、县级政府来完成,大大减轻了农户的负担。据报道,吉水县2015年共购置垃圾中转车29辆,建垃圾中转站21个,配发大垃圾桶5198只、农户“两桶”94000套,选聘保洁员2020名,配置保洁员工具1844套。试想,这些设施及人工的费用如果分摊到农户身上,农户还有清理垃圾的能力和积极性吗?所以我们看到,2015年之前,农户只能把从自家的垃圾送到村委会边的垃圾堆里,就再也没有能力和积极性把它从村里送至它该去的地方了。

二是体现在责任认识上。按照《工作意见》的说法,垃圾处理按“谁受益谁负担”“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进行,看似公平合理,可是仔细推敲就发现,如何才能确认农村垃圾的责任主体和收益主体?按照经济学的说法,经济人都是理性人,都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农民也是如此。农户清楚地知道,垃圾留在自己家,祸害的是自己一家人,把它送到村委会,祸害就让大家分摊了,所以每个农户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都会把垃圾送到村委会以减轻对自己家人的危害。如果再要把垃圾送到更远的地方,或者为此付费,受益的是全村人,就没有人愿意掏钱了。在农业税取消之后村集体经济弱化的时代,村里拿不出钱来把村委会旁边的垃圾运走,如果没有上级政府提供费用,垃圾就只能呆在村委会旁边的垃圾堆里,受害的就是全体村民。2015年实施的“农村清洁工程”显然意识到垃圾污染的责任主体划分困难,统一由政府承担了从村里把垃圾转运和处理的责任,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综合来看,那只大垃圾桶的设置,是为村收集垃圾准备的,这样收集是为了转运的方便,由镇政府负责转运,由县政府统一处理。所有垃圾车的购买、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垃圾清洁工的薪资等费用均由县政府承担。换句话说,家乡垃圾治理的转机是源于政府的担当。从理论上说,这次的“农村清洁工程”能够取得成效,根本原因在于还原了农村垃圾处理服务的“公共品”性质。所以,以“谁受益谁负担”或“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处理“公共品”服务,是很难见效的。再者,在城乡协同发展的今天,城市垃圾处理服务是由政府负责的,农村的垃圾处理却要农户买单,也没有真正体现城乡一体化,对农民来说是有失公允。

从这次回家乡看到农村垃圾治理的成效,我也深深感到,城市人所习惯的对农村人不讲卫生、没有公共道德意识等等的种种诟病,实在是一种偏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同时也坚信,在政府担当引领下,在家乡有识之士的奔走呼吁下,在农民环保、文明意识的不断觉醒下,农村垃圾的有效治理力量一定会越聚越强,我们的家乡也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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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晋财,男,1967年生,江西吉水人,祖籍广东省揭西县,毕业于四川大学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民建镇江市副主委;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江苏大学创业与区域发展研究所所长,江苏大学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广西特聘专家,柳州市人民政府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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