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辞退 诉赔偿被驳回
吉安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某矿业公司支付袁某加班工资10786元,驳回袁某其他诉讼请求。截至目前,该院已有900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法媒银失......

遂川讯(刘长安)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一起某公司员工因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被公司辞退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吉安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驳回该员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据悉,此类纠纷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典型性,该案的审理对于进一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助推构建诚信社会体系将产生重要影响。该案一经审结,引发热议。

2016年1月,公司安排袁某出差却无法为其订购机票,经查询,袁某为吉安市某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限制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公司遂以袁某在入职时未向公司说明本人为被法院执行的失信人员为由,向袁某发出辞退信。袁某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遂川县法院提起诉讼。遂川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解除袁某的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于2016年6月3日作出一审判决,依法驳回了原告袁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袁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吉安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某矿业公司支付袁某加班工资10786元,驳回袁某其他诉讼请求。

据悉,遂川法院为了重拳打击“老赖”,积极开展“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等专项执行活动,通过张贴公告、“法媒银曝光台”和电视报纸晒“老赖”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让“老赖”曝光在公众的视野下,逼迫“老赖”主动履行义务,营造一股街头巷尾热议执行、人人谴责失信行为的氛围。截至目前,该院已有900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50条,其中先后有58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执行到位标的额91.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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