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肖友生)日前,江西省文明委下发《关于2016年度江西省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情况的通报》,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复查合格的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这也是该院连续17年获此殊荣。
去年以来,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紧紧围绕精神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文明建设为引领,深入持久地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据悉,省文明办于去年10月启动了对2016年江西省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工作。考察复查组按照《江西省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动态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文明单位测评标准》对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了认真复查,征求了同级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并在媒体进行公示,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复查合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