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启动“农民工工资监管信息系统”
5%缴交工资保证金,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1%缴交,施工企业一旦出现恶意欠薪行为,由政府监管部门直接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付,为农民工工资上了“保......

原标题:泰和启动“农民工工资监管信息系统” 工资纳入监管 民工按月领薪

中国吉安网讯(邓和平、王茂玉)“往年结工资要靠年关‘讨薪’,心里总不踏实,有几回到了大年三十还是空手而归,但现在凭借施工单位为我们办理的实名制支付银行卡,每个月都能按时收到银行发来的工资短信提醒,我明年还来这个工地干活。”12月27日,在泰和县逸轩家园建筑工地,48岁的吉安县籍农民工陈连平由衷地对笔者感叹到。

据了解,让陈连平和农民工得以安心干活,按月无忧领薪的,是泰和“农民工工资监管信息系统”帮了忙。今年,泰和县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农民工工资监管信息系统试点。通过试点,泰和县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合同签订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和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率分别达到“三个100%”,全县纳入试点工程建设的项目,实现了农民工工资“零拖欠”“零投诉”“零上访”目标。

为守好农民工“钱袋子”,该县将建设领域全部纳入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监管,涵盖建筑、交通、水利、电力、矿山等建设领域,出台了《泰和县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规定建设项目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5%缴交工资保证金,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1%缴交,施工企业一旦出现恶意欠薪行为,由政府监管部门直接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付,为农民工工资上了“保险”。

“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成功的关键,在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了这个制度,等于找到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症结,牵到了‘牛鼻子’,从源头上杜绝了施工企业用工程款绑架农民工工资的“恶意讨薪”案件的发生。”该县人社局负责人王俊才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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