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和县数名企业负责人反映,11月30日该县安监局在隆源宾馆组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向受训企业每名学员收取了300余元培训费。事后他们查询到,国家相关部门已出台有关文件,明令禁止政府监管部门收取相关培训费。
对此,泰和县安监局表示,11月30日确实有非煤矿山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活动,但活动的主办单位是泰安安全生产培训服务中心。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泰安培训中心是一家社会培训机构,办理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不属于县安监局下属单位,其经营活动与局里及局里相关工作人员均未有牵扯关系。下一步,该局将加强对该培训中心的管理,督促其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培训,提高培训成效。
(本报记者 童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