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靖康
不平凡的业绩总是隐藏在平凡的事业当中,10多年的平凡工作刻写了一名党员的高尚情怀和人生追求,他就是市看守所一名普通的管教民警———刘祥萍。
刘祥萍,男,1972年出生,万安县人,1991年入伍,历任排长、副连长、连长、副营长。2008年转业到市看守所,现为该所管教民警。刘祥萍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被评为全省十佳优秀管教,2015年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
爱岗敬业———火一般的热情投身工作
自从穿上警服,刘祥萍就满腔热情地投入到看守工作中去。他以火一般的斗志和火一般的热情积极熟悉看守情况。
入警8年来,他始终注重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丰富头脑,提升自身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工作中,他虚心好学,努力钻研本职业务,积极摸索监管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政治思想更加成熟,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对这份工作更加执着。
忠诚值守———树立管教民警新形象
安全是监管工作永恒的主题和命脉。作为管教民警,刘祥萍的首要任务就是确保监室的绝对安全。由于工作踏实,善于分析问题,他曾多次发现和制止在押人员行凶、自伤自残。
2013年2月,在押人员李某,从入监第二天起,思想极不稳定,连续3天不吃不喝,还用头撞墙,企图自伤自残。刘祥萍发现这一情况后,通过思想上的沟通、生活上的关心、行为上的纠正等一系列人性化措施,及时有效地转化了其思想,确保了监室的安全稳定。
刘祥萍就是这样,视安全如生命,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事,认认真真完成每一项工作,确保监室的安全稳定。
严于律己———坚决远离腐蚀和诱惑
在生活上,刘祥萍始终严于律己,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守底线。
2012年,涉嫌诈骗的黄某家属,欲以2万元的代价传张纸条给嫌犯,被刘祥萍当场拒绝,并报告领导。刘祥萍经常对同事说,干工作要对得起入警誓言,也要对得起良心,更要敬畏法律,这样才能树立看守所和管教民警的良好形象。
在监管民警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刘祥萍用实际行动拯救了一个个灵魂,用善良的人格魅力,感染了一个个误入歧途的在押人员,更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端正的工作态度,完成了监管民警化腐杇为神奇的使命,无愧于一名优秀管教民警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