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杨义聪、周佳玫)“法官,我跟你们走可以,但是能不能不要给我戴手铐,实在是难为情啊。”前一秒还态度散漫不配合的被执行人,看到执行法官亮出了手铐,态度180度大转变。
原来,申请人郭某与被执行人温某、龚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温某、龚某均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向青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两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温某、龚某找各种借口推诿逃避。
11月3日,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就案件执行事宜进行协商,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当执行法官对其释明法律并宣布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龚某仍心存侥幸说:“法院要拘留我,我也没办法,拘留了我之后,我更没办法凑钱”,当日14时,执行法官将龚某送至市公安局拘留所收押看管。次日上午,龚某家人来到法院支付了5万元执行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担保其将在月底之前将剩余款项全部付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责任编辑:龙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