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遭贼 谁来担责 吉州江南御景园一业主向物业索赔
11月24日,家住吉州区江南御景园小区的刘女士致电本报记者称,9月底她的家中遭贼,保安不帮忙眼睁睁让贼溜走了,小区物业也不给赔付,她心里一直有个石头没落下......

11月24日,家住吉州区江南御景园小区的刘女士致电本报记者称,9月底她的家中遭贼,保安不帮忙眼睁睁让贼溜走了,小区物业也不给赔付,她心里一直有个石头没落下,过得很不是滋味。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记者进行了采访。

记者了解到,9月29日,由于刘女士的外甥女发烧,当天她提着包拿着雨伞在女儿家过夜,进门的时候把伞和包都放在进门的鞋柜上。半夜刘女士的女儿突然听到钥匙掉地上的声音,赶紧跑到客厅,发现刘女士的钱包里2000块钱没有了。当时刘女士还在熟睡,女儿叫醒她之后,刘女士当即追了出去,且跑到小区保安亭,跟保安反映情况。当时,刘女士从监控中得知,贼还没出小区,就坐在大门口等,过了一会,刘女士发现有个穿雨衣骑电动的男子很可疑,所以扯着他的衣服叫他下来,此人惊慌失措地撞到了路边车上。刘女士赶紧大声求救当天值班的两个保安,保安却没有一个人帮她。作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刘女士把事情反映给主任,主任说会给她讨个说法,会向小区物业老总王经理通报。等到10月底,王总给刘女士的回复就是,他们没有赔付的先例,为了补偿刘女士,给她明年物业费优惠200元。刘女士很气愤:“一个这么大的小区,每年交那么多物业费,保安连起码的责任感都没有。这样的物业公司,让人很寒心。”

事后,记者拨通了江南御景园绿洲物业公司王总的电话。他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尽力处理了这件事,由于小区每户物业费交得低,只能请一些60岁以上的老人当保安,每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当时保安师傅也是担心盗贼有凶器,一旦自己受伤了,连医药费都无处可得。王总坦诚,他们物业公司也没办法,不可能每家被盗了他都要如数赔付,这次他只能赔付刘女士500元。■本报记者刘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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