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入民宅盗窃 吉水一男子被抓刑拘
10月19日吉水县公安局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同日,曾某秀因涉嫌盗窃被该局刑事拘留,11月4日被该局依法取保候审。11月21日,盘谷派出所成功将此案移送至......

中国吉安网讯(刘俊李乐明、记者任洪广)昨日,记者从吉水县公安局盘谷派出所获悉,吉水一男子因盗窃几罐辣椒和生姜被抓,并被刑事拘留。

今年10月19日凌晨1时许,曾某秀携带钢钳、钢筋撬棍等作案工具,来到盘谷镇上曾家村盘岭自然村一村民家中盗窃。曾某秀先是使用两端尖状钢筋撬棍将房屋后院木门及房屋主体后门的挂锁撬坏,接着分别采用脚踹房门、转动钥匙的方式进入该村民家的一楼和二楼的4个房间进行盗窃。

其在房屋一楼左侧房间内盗窃5瓶辣椒酱和1瓶生姜,并将这5瓶辣椒酱、1瓶生姜装在米袋中,暂时置于一楼大厅处准备离开时带走,之后曾某秀在进入二楼准备继续实施盗窃时被村民发现。村民报警后,盘谷派出所民警当即赶到,将涉嫌入室盗窃的曾某秀传唤。经审讯,曾某秀对其入户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

10月19日吉水县公安局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同日,曾某秀因涉嫌盗窃被该局刑事拘留,11月4日被该局依法取保候审。11月21日,盘谷派出所成功将此案移送至吉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吉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井冈山报”、“吉安晚报”、“吉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井冈山 报社所有,其他媒体未经井冈山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已经许可转载的,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吉安新闻网”,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社”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新华社所有,本网已获授权使用,任何其他媒体不得从 本网转载、转贴或以其他形式复制发表,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吉安新闻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 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事项需同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邮箱zgja20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