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送自行车 永丰一男子将拾荒女骗至家中性侵
来源: 中国江西网 2016-11-25 09:18 我要评论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见年近四旬的拾荒女孤身一人,永丰男子吴某竟起歹意,骗至家中强行性侵。11月24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中国江西网讯 吴顺才潘玲、记者周再奔报道:见年近四旬的拾荒女孤身一人,永丰男子吴某竟起歹意,骗至家中强行性侵。11月24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据永丰县法院经办法官介绍,被害人刘某年近四旬,与丈夫租住在永丰县城附近,经常独自在永丰县城附近捡破烂、收破烂。被告人吴某,永丰当地人,虽年约四旬,但仍未结婚,独自一人租住在永丰县城附近,以打工为生。

2016年2月3日,吴某在小区内遇见正在拾荒的刘某,遂与其搭讪,称家中有好多破烂,还拿了一些给刘某,并称家中还有一台破自行车可以给刘某,要刘某到其家里去拿;刘某未去,双方约定次日再去取自行车。

4日下午,吴某见刘某未过来,于是扶着自行车找到刘某,以收破烂为名将对方带至其家中,之后以找绑带为名要刘某进入其卧室内,吴某随后也进去欲与刘某发生性关系,刘某当场反抗并试图逃离未果,吴某遂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刘某回到家中,将此事告诉其丈夫,其丈夫于是报警,吴某在家中被警方抓获归案。经鉴定,刘某患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和胁迫手段,强行与无性防卫能力的被害人刘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鉴于其有二次故意犯罪前科,刑满释放之后不思悔改再次故意犯罪,依法依从重处罚,遂于近日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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